1、我国小煤矿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小煤矿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1小煤矿现状1.1数量与生产规模小煤矿是指除国有重点和地方国有煤矿外的各类小煤矿。截至 2005 年底,25 个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 30 万 ta(含30 万 ta)及以下的各类小煤矿共 19828 处。按井型分类,3 万 ta 以下的煤矿 5423 处,占总数的 27.4%;36 万 ta 的煤矿 8312 处,占 41.9%;615万 ta 的煤矿 5138 处,占 25.9%;1530 万 ta 的煤矿 955 处,占 4.8%。1.2瓦斯与水害状况小煤矿中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有 19648 处,
2、其中,低瓦斯矿井15375 处,占 78.3%;高瓦斯矿井 3545 处,占 18.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728处,占 3.7%。在 19828 处小煤矿中,有突水危险的矿井 921 处,占总数的 4.6%。1.3开采方式与生产系统采用仓储式、巷采等形式开采的矿井占 47.4%,壁式开采的矿井占52.6%;落煤方式采用机采的很少,多数均为炮采或手工落煤;90%以上的矿井采煤工作面为木支护。绝大多数小煤矿都未建立洗选系统,大部分采用手工分选。大多数小煤矿提升系统及其保护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年产 3 万 t及以下的矿井,普遍采用调度绞车或不合格绞车提升。除少部分小煤矿采用电机车牵引运输外,
3、绝大多数为人力推车。全国只有 53%的小煤矿实现了正规的双回路供电,大部分矿井供电仍为单回路供电。小煤矿多数矿井通风系统混乱、通风设施设备简陋,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差。1.4灾害防治系统小煤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90%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只有52.9%的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测系统,87%省(市)尚未实现全区瓦斯监测联网。小煤矿建立黄泥灌浆等防灭火系统的矿井不足 10%,绝大多数矿井没有建立束管监测等自燃发火监测系统。多数小煤矿采用临时或简易排水系统,绝大多数矿井未配备探放水设备。1.5人员素质状况小煤矿生产人员 95%以上的是农民工,60%左右的小煤矿无专业技术人员,85%左右的小煤矿专业技术
4、人员配备不齐。2小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2.1生产力水平落后小煤矿过多、过散、过小,采掘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方式原始落后;绝大多数矿井防灾系统不健全不完善,安全技术装备落后,防灾抗灾能力差;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差,安全保护意识薄弱。2.2违法非法生产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小煤矿申请探矿权证之后,以探矿为名,行采煤之实;有的小煤矿以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施工为名,非法进行生产;有的非法小煤矿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日停夜开、明停暗采;有的小煤矿假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非法开采;受经济利益驱使,小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严重,导致事故频繁发生。2.3生产安全问题突出20
5、05 年,全国小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 2575 起,死亡 4457 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77.9%、75.1%;死亡人数分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 4.59 倍和地方国有煤矿的 8.0 倍;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 5.505,分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 5.75 倍和地方国有煤矿的 2.83 倍。2.4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严重不少小煤矿采煤方式落后,采肥丢瘦,资源回收率一般只有 10%一 15%左右,采 1t 煤就要丢掉 89t,每年直接毁坏和浪费的煤炭资源高达十几亿吨。小煤矿乱采滥挖,造成地表千疮百孔,水土流失,填埋农田,矸石和其他废弃物到处堆放,生态破坏严重,使得环境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任务异常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