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的技术保证措施交底施工安全的技术保证措施交底一、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保证措施1)路基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前、收工后,对坡面、坡顶周围认真检查。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2)路堑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3)在高于 3 米的坡面上作业,须系安全带,在路堑内作业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4)路基石方采用控制爆破作业时,做好爆破设计与施工安全组织工作,并做好现场爆破安全警戒工作。在合同段起终点附近进行土石方爆破时,及时通知相邻合同段施工人员,做好警戒工作。5)路基、路堑施工
2、时,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排灌系统相适应。6)护墙基坑开挖时,根据土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在岩石破碎土质松软地段,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伤人。7)做好路基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翻机、翻车及伤人事故。8)土石方机械施工安全基本安全要求: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洒后作
3、业;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后方休息(包括乘凉、午睡),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挖掘机作业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行走机械予以制动;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挖掘机禁止用来起吊重物。在有地下管线的区域作业时,必须先用人工将地下管线探明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准使用机械。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
4、,应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 10 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周围应保留一定的土堆,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 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 1.5m。工作结束时,应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中,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下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 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 5m,左右不得小于 1.5m。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
5、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妨碍交通的地方。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的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应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应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 5m 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 6 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
6、弯、倒车和停车,车有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起动行走。二、砌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保证措施1)施工前做好地面排水和安全生产的安全工作。2)在松软地层或坡积层地段,基坑不宜全段开挖,以免在砌体完工前发生土体坍塌,而宜采用跳槽开挖的方法。3)墙址部分基坑,在基础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做成外倾斜坡,以免积水下渗,影响砌体的稳定。4)浆砌挡土墙需待砂浆强度达到 70%以上时,方可回填墙背填料,且墙背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到逐层填筑,逐层夯实。墙后地面横坡陡于 1:3 时,应作基底处理(如挖台阶),然后再回填。5)基槽开挖深度在 1.5-6m 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深度超过 6m 或虽不超过 6m,条件又不允许放坡时,应编制单项施工方案。6)基槽边 1.0m 范围内不准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周围松动的土石块应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7)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 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 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8)砌体高度超过 1.5m 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 2.0m 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其技术要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