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夯安全技术交底强夯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重庆涪-丰-石高速公路 B2标交底日期:年月日分项工程名称路基强夯施工部位施工单位交底人交底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
2、或开机。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眼镜、手套等。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 4,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线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 15m 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 30
3、m 以外。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12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13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l00mm 时,应重新垫高。14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15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16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17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18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19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20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21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22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