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交底讲解了焊工在进行气割和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十条安全规定。该文件明确指出,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者禁止进行相关作业。对于一、二、三级动火范围内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施工。文件强调焊工需了解现场周围及焊件内部情况,确保环境安全后方可操作。此外,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或有毒物质的容器,在彻底清洗并排除危险前严禁焊割。针对用可燃材料制成的保温层、冷却层等设备,或火星可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前同样禁止作业。同时,对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也作了不准焊割的要求。若有易燃易爆物品临近焊割部位且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焊割作业不可进行。当附近存在与明火作业相冲突的工种作业时,也不得实施焊割。最后,若焊割位置与外单位相连,在未知是否存在险情或已知有危险但未采取措施前,禁止进行焊割。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交底适用于各类涉及气割和电焊作业的企业和施工单位,尤其是建筑施工、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领域。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如焊工等应当严格遵循此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规定旨在为上述行业提供详细的作业规范,减少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