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交底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交底书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号:201X-005主送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主送人接收单位接收人交底内容起重吊装作业日期交底记录:交底记录:1、参加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及进行试吊后,方可使用。3、钢丝绳及钢丝绳夹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丝绳无死弯、不起油,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数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当接头采用插接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总长度不得300mm。(2)接头采用钢丝绳夹连接时应有足够的绳夹数量,并紧固牢靠。(3)钢丝绳表面磨损
2、或锈蚀的折减系数按下表确定:磨损锈蚀量(%)1015202530-4040 折减系数(%)8575706050 报废(4)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下表确定:用途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6-7 手动起重设备 4.5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4、吊钩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不应有裂纹。(2)钩号为 006-5 的吊钩应检查开口度,其余钩号的吊钩应检查测量长度,其值严禁超过使用前实际尺寸的 10%。(3)磨损后的危险截面实际高度严禁小于基本尺寸的 95%。(4)吊柄腐蚀后的直径严禁小于基本尺寸的 95%(5)吊钩的螺纹不得腐蚀。(6)吊钩的缺陷
3、严禁焊补。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6、吊装作业中,当重物吊起、转向、走行、接近人员、重物下落时,必须鸣铃示警。吊装物上严禁站人。7、遇六级及以上强风时,停止露天吊装作业。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吊装时,必须捆扎牢固,多点起吊。9、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斜拉重物的情况下起吊。10 起重指挥应有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严禁起吊。11、起重机械在作业中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应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12、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2 圈。13、起重设备严禁越过无防护措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2m。14、在电气化铁路上使用起重机作业,当距接触网带部分2m 进行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编制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