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对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进北京市将对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可评估行资格认可评估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 13 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将对已注册登记的起重机械、电梯等具备安装、维修、改造资格的单位进行认可评估,并发布了各种起重设备的认可评估细则。认可评估严格按细则所规定的考核项目逐项评分。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细则共分六项内容即:技术文件;必备资料;质量保证体系与管理;工程机具与价验仪器、仪表;人员素质;实操考核。认可评估满分为 700 分,各单项得分达该项额定分数的 80%以上评为具备条件,即总分 560 分(含)以上;各项得分达到 70%以上,即总分490 分(含)以上,为基本具备条件,总分为 490 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具备条件单位,将被取消经营资格。这项措辞施无疑将会保证起重设备,电梯的本质安全性能,控制和减少起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