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回皮管理规定铲车回皮管理规定为确保各生产原料消耗及产成品过磅及入库数据准确性、真实性,避免亏吨或胀库现象,现将铲车回皮做如下规定:1、铲车正常作业情况,要求十天回皮一次。2、有以下情况,要求随时回皮:铲车临时维修或大修后投入作业前,如更换零部件、焊补等。作业场地发生变化时。理论与实际生产偏差过大,且连续跟踪 16 小时,仍有异常时。根据生产需要的其他临时情况。3、铲车回皮工作由磅房班长负责记录和输入数据,储运、对口铲车作业炉长、工长全过程监督。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调度室201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