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降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土方开挖前,必须保证一定的预抽水时间,一般轻型井点不少于 7-10 天,喷射井点或真空深井丼点不少于 20 天;2、井点降水设备的排水口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水回渗入基坑内;3、降水过程必须与坑外水位观测密切配合,注意可能由于隔水帐幕渗漏在降水时影响周围环境;4、坑外降水,为减少丼点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在降水管与受保护对象之间设置回灌井点或回灌砂井、砂沟等措施;5、拔除丼点管后的孔洞,应立即用砂土或其它材料填实,对于穿过不透水层进入承压含水层的丼管,拔出后应用黏土球直衬封死,杜绝丼管位置发生管涌;6、布设降水管道的支撑梁两侧必须安装防护栏杆,严禁私自对防护栏进行拆改,严禁人员在没有防护栏杆的支撑梁上行走,严禁维护人员在支撑梁上打闹;7、在降水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坑内水位变化,防止突涌、机械沉陷事故发生;8、在降水过程中做好丼孔的封盖工作,防止泥渣落入丼内,造成死丼;9、遇大雨、暴雨时,应做好雨中和雨后坑内排污工作,雨后,度降水用电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周边环境的检测力度;10、为应对降水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按降水方案要求,配置应急救援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