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某电子冷机有限公司“6.12”事故讲解了2015年6月12日在泰州市某电子冷机有限公司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1.1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在国浩起重机械配件经营部拆卸行车的过程中。事故直接原因是顾永勇违章站在移动脚手架上指挥吊装作业,未采取防坠落措施,导致横梁在起吊过程中滑脱,砸倒脚手架,致使其坠落。间接原因包括未制定吊装作业方案、安全教育和培训走过场、施工现场无专人安全管理。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包括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制定有针对性的吊装作业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泰州市某电子冷机有限公司“6.12”事故适用于起重机械拆卸、安装、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类似高空作业的施工队伍和管理人员。该文为企业提供了事故案例分析,帮助其了解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