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附属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管道附属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1. 一般要求(1) 上下沟槽、基坑必须走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2) 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品种,应与管道的类别一致;道路上井盖的额定承重荷载不得小于道路的交通荷载,并应有锁固装置。(3) 进入沟槽前,必须检查土壁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中发现土壁出现裂缝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4) 施工前,应先检查地基,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后方可实施。(5) 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2)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
2、移动式的作业平台。3)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4)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5)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6)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7)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6) 进入已建管道或井、室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
3、。如未立即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7) 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8) 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 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宜为 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 1.0m1.5m 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 7m 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 13m 时,必须设梯间平台。3) 沟槽、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4) 人行土坡道宽度不宜小于 1m,纵坡不宜陡于13;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