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天车不当,引发伤亡事故经过:2009 年 11 月 17 日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线材厂四车间丁作业班上中班,21 点 22 分, 1#粗轧机上辊断, 作业长郑某组织岗位工处理 15#轧机压料,岗位工陈 x 指吊主轧跨西天车吊住 2#轧机入口导卫,轧钢工王某某(男,29 岁)进行拆卸,王某某站在 2#轧机入口北侧撬动导卫盒子,此时由轧钢工胡某某操作主轧跨中天车(遥控天车)从 6#-7#轧机间吊运插件自东向西运行, 待天车到达 4#轧机位置时, 操作停止, 但天车继续向西溜车滑行,撞击到西天车上,西车向西移动将 2#轧机进口导卫带起,将王某某挤在1#轧机传动轴东侧,王某某胸、腹部挤伤。现场人员
2、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将王某某抬往公司门口,救护车赶到后送市三院进行急救,11 月18 日凌晨 1 时 30 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及性质:2009 年 11 月 17 日 21 点 22 分,线材厂四车间 1#粗轧机上辊断裂,根据丁作业班作业长安排,轧钢工胡某某操作主轧跨中天车(遥控天车)从 6#一一 7#轧机间吊运插件自东向西运行,待天车到达 4#轧机位置时,操作停止,但天车继续向西溜车滑行,撞击到西天车上,西车向西移动将 2#轧机进口导卫带起, 将站在 1#轧机传动轴和导卫之间正在拆卸导卫的王某某挤住,造成王某某胸、腹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轧钢工胡某某操作天车不当是
3、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现场劳动组织不合理。线材厂四车间在更换 2#轧机进出口导卫时,未考虑到可能造成的天车碰撞,而同时安排使用两个天车进行作业,吊装现场也未安排安全监管人员监护,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线材厂部分起重机改为地面摇控操作后,只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后就上岗作业,未经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致使部分作业人员不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知识缺乏,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监管不到位。线材厂对员工安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纠正,对职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够,致使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预防措施:1、 立即在全公司开展以“反三违、 保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各个岗位“三违”行为进行辨识,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为和事件加大考核力度,全体员工要做出自己不“三违”的书面承诺。在此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2、线材厂要严格执行天车操作工的上岗认证工作,对遥控天车操作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 再进行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3、线材厂立即开展为期一周的起重安全大检查,今后每月最少组织一次起重安全专项检查,查出问题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