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2”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 月 2 日 9 时 50 分左右,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在清洗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酸气管道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10 万元。1 月 3 日, 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2”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邯郸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危险化学品专
2、家参加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3 日在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280 万元。公司注册号:130400000062994;住所地: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 232 号;法定代表人:郑维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械备件、塑
3、钢、废钢材加工、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安装、检修;防腐清洗服务等。(二)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在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20 亿元。公司注册号:130400000006383;住所地: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 232 号;法定代表人:李贵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下设个 5 分厂,7 个部室,员工 4041 人,年产钢 500 万吨。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是该公司的二级单位,设有 4 个科室,3 个车间,员工 515 人。年炼焦 220 万吨,主要产品为焦炭,副产品粗苯、焦炉煤气、焦油、硫酸、硫铵等。发生事故的地点在该厂化
4、产区焦炉烟囱处。(三)工程承揽情况。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月 24 日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过夏设备(换热器、管道、脱硫塔填料)专业清洗工程”清洗合同。合同约定维修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4 日到 2013 年 7 月 20 日,保质期为 1年,时间自验收合格交付项目单位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并约定不允许第三方完成维修项目的主要工作。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 年 12 月 26 日,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煤气精制车间计划年前对酸气管道进行保质期清洗。车间主任李书震打电话给焦化厂
5、设备室主管科员郭利华,要求近期对酸气管道进行清洗;煤气精制车间作业长刘玉军随后也以电话形式通知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清洗作业的组长李红星,让他准备清洗备用酸气管道。2014 年 1 月 2 日上午, 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洗作业组组长李红星派副组长王勇和职工王海川、冯士军、姜全堂等 4 名员工到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清洗现场去拆卸管道、安装清洗法兰、连接清洗胶管等工作。自己留在公司装载清洗用的固体烧碱。9 时左右,李红星带 130 客货车将烧碱拉到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煤气精制车间脱硫装置区,与冯士军一道卸车。9 时 30 分左右,李红星到焦化厂操
6、作室找到作业长刘玉军,对刘玉军说:“烧碱拉来了,什么时候开始干”。刘玉军说:“这两天不能干,上级正在进行环保检查,等上面检查结束后再通知”, 李红星于是就向脱硫装置区卸烧碱的方向走去; 8 时 30 分左右,王勇带领王海川、冯士军、姜全堂等 3 人到达脱硫装置区内,拆卸拟清洗的备用酸气管道南端法兰和三通管道上的盲板,并接上了清洗法兰短管和胶管,然后让冯士军在脱硫装置区等待李红星拉来烧碱后帮助卸车。9 时左右,王勇带领王海川、 姜全堂到所需要清洗的酸气管道北端-焦炉烟囱处的两根酸气管道旁边,在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未派人指认所需清洗管道的情况下,王勇用手摸了摸其中一个酸气管道,就认为是所需要清洗的备用管道(实际为运行管道) ,指派王海川与其分别站在两个空油桶(高约 1.2 米)上方拆卸酸气管道法兰,并让姜全堂在下面协助。9 时 50分左右,酸气管道法兰被拆开,管道中的硫化氢气体瞬间溢出,造成王勇、王海川 2 人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先后从所站立的空油桶上方跌落地面,站在地面的姜全堂被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呛的受不了,就用自己棉袄捂住鼻子向脱硫装置区方向跑去,在路上拨打了 120 急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