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峪关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29”有害气体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0 月 29 日 19:00 许,在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 2 组污水管网接引排水管作业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损失工作日 6000 日。根据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局长佘占军为组长,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聘请专家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认真分析,调查组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2、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地点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 2 组村民靳圣平院前污水井内二、伤亡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 龄文化程度籍 贯工 种用工形式安全教育情况伤害程度吴万汉男37不详甘肃武威普 工劳务工无死亡达文全男46不详甘肃武威普工劳务工无轻伤三、直接经济损失:74 万元。四、工程概况及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一)工程概况2015 年 1 月,根据国家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甘肃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甘财农 20153 号) ,将嘉峪关市峪泉镇
3、列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镇之一。2015 年 3 月,嘉峪关市委、市政府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联合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规划组、项目建设组,具体负责建制镇项目工作。因指挥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签订合同等手续工作,故相关招投标、签订合同等工作由嘉峪关市峪泉镇负责具体实施。嘉峪关市峪泉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项目压燃气管道及供热管道工程为建制镇试点项目工程,由嘉峪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2017年 8 月 29 日完成项目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峪关市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嘉峪关科泰监理公司。2017 年 9 月 1 日, 嘉峪关市峪泉镇政府与
4、嘉峪关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嘉峪关市峪泉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项目中压燃气管道及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中压天然气管道 3960 米,新建 2 台 6 吨燃气锅炉及锅炉房,改造原有供热管道 1500米;其中更换 DN200 管道 500 米,更换 DN160 管道 1000 米。玉门关路新建南侧人行道,铺设人行道砖,人行道铺砖共计 2030 平方米;小康住宅东侧砌筑围墙 1300 米。对镇政府门前及院内绿化进行升级改造,换填耕植土,种植灌木、草坪 3200 平方米,铺设绿化管线 1200 米,院内地面硬化 3850 平方米,停车场硬化 700 平方米,原油
5、附属物拆除、土方外运。院内西侧、南侧围墙粉刷。新建篮球场,办公楼北侧新建公用维护车棚等。垃圾清运 1.7 万立方,凭证场地 58 万平方米。2017 年 9 月 18 日,嘉峪关市峪泉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项目中压燃气管道及供热管道工程开工,施工期间,因峪泉镇嘉峪关村 2组村民向镇政府提出接引下水管诉求,嘉峪关峪泉镇镇长李寿林召集峪泉镇经济发展办殷兆荣、建制镇指挥部于如海商议给村民家中接引下水,最后确定接引下水由正在进行燃气管线施工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二)施工单位基本概况嘉峪关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69035338x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6、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建设西路 1609 号;法定代表人:张学阁;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2 日;营业期限:2009 年 06 月 09 日至 2059 年 06 月 08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保温材料、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材的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苗木的生产及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加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62007318;有效期:至 2022 年 05 月 18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证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62007315;有效期:至 2021 年 01 月 15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发证机关:嘉峪关市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