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射阳县“1.15”脚手架坍塌事故调查处理通报讲解了2011年1月15日发生在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地的一起严重脚手架坍塌事故,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0万元。事故被认定为一起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而发生的责任事故。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严重超载、局部搭设不规范以及风速影响整体稳定。间接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射阳县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业务并进行非法转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射阳县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出借施工资质;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盐城市永安建设工程监理
2、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工作不力。此外,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射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基于调查结果,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共19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对涉事企业采取了罚款、暂扣或限制资质等一系列处罚,并要求有关政府机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射阳县“1.15”脚手架坍塌事故调查处理通报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内的各类型企业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参与土建工程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此通报特别提醒那些可能涉及借用或出借施工资质、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企业,以及缺乏有效安全培训和违规操作的施工单位。它也为负责工程项目监理的单位提供了警示,强调必须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于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本通报强调了加强日常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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