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讲解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制定培训和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文件指出,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健康检查须在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此外,文件还强调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档案。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行业的企业及机构,尤其是涉及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该制度旨在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条件,从而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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