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和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 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 检查。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应记 录,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 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所有从业人员 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健康检查须在健康证明 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进行。 五、 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 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