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讲解了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拟经营食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者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特定传染病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患病或有疾病征兆时,须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及时就诊。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离开工作岗位,待完全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记录、编号、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当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适用于食品经营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该制度旨在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因从业人员健康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层,帮助其有效管理和监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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