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党委书记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计划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
2、检查。四、参与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每月至少参加 1 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8.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对重大生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9.组织党政工团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六、组织保障10.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11.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进行考察培养。七、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1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3.负责落实对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14.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15.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八、其他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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