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讲解了煤矿“一通三防”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管理流程。该制度明确指出,“一通三防”工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并需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风部门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工程质量,一般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需经通风部门审核并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于矿井通风系统改造、矿井防尘系统改造、矿井抽放瓦斯、矿井防灭火等重大工程,其设计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需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工程师批准。若“一通三防”工程施工与原设计有较大出入,修改后的设计必须重新按报批程序审批。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通风、防尘、瓦斯抽放、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生产。“一通三防”工程竣工后,未经竣工验收或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所有“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均需建立技术资料档案。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通风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特别是涉及“一通三防”(即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的工程项目。该制度为煤矿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监察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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