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地测科副科长在煤矿企业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地测科副科长需协助科长开展工作,确保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当科长不在岗位时,副科长应承担起相应职责,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副科长要监督并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分工任务,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地质测量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向科长提交必要的地质说明书。此外,还需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确保误差在标准范围内,检查地面水害及邻近矿区的影响,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整改措施,杜绝违章行为,为改进工作提出建议。该文件还明确了对地测科副科长的责任追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指挥、对事故隐患不作为、阻碍事故调查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测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地测部门,特别是担任地测科副科长职位的专业人员。它不仅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他们理解自身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且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一个评估和管理地测科副科长绩效的标准框架,有助于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合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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