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 ,大小:16.80KB ,
资源ID:111365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1136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1、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无线通讯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负责全矿无线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养维修、更换、撤除和安装工作。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井上、下所有无线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及动态质量检查,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 2 条 使全矿井的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无线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第 3 条 熟悉干、支、

2、分线所有线路,掌握线路施工、维护质量标准及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标准。第 4 条 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的安装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杜绝无措施施工。第 5 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无线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第 6 条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第 7 条 参加无线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第 8 条 努力学习无线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第 9 条 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第 10 条 及时回收和敷设通

3、讯线路。第 11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12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讯维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 13 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讯维修工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

4、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14 条 维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 15 条 未及时发现主信号不通,造成安全隐患,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 不认真检查线路导致信息堵塞,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 17 条 发生严重故障或通讯阻断时,未及时上报,维修工应负重要责任。第 18 条 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负直接责任。第 19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