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管理制度新工人管理制度为规范新工人的操作行为,提高新工人的业务技能和操作技能,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 对新工人实行淘汰制,凡是学习期间、实习期间,发现不合格的,一律淘汰。2、 进入防突队的新工人,必须向本队递交劳资部门登记注册的调令单。3、 新工人进入本队后,必须遵守本队所有规章制度,服从本队分配。4、 本队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业务培训,新工人经过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本队报安检科、劳资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作业。5、 进入本队的职工必须签订黔金煤矿劳动合同、防突队用工协议及师徒协议。6、 在师父带徒弟过程中,师父必须规范徒弟的操作行为,并对其进行应知应会以及相关安全知识的辅导,保证新工人的人身安全;对新工人应知应会及相关安全知识问答时,新工人答对给予徒弟加工分 10 分,新工人没有答对的扣师父工分 20 分。7、 新工人在实习期间,每班的基础工分分工种另定。8、 新工人必须听从师父的教导,与师父同上同下,严禁独自作业,私自升井。9、 在月底,对带新工人能够独立操作的师父,一次性奖励工分200 分。10、 新工人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师父教导,不遵守黔金煤矿管理制度,不遵守防突队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独立上岗能力的,将交回黔金煤矿劳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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