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副矿长安全环保责任制讲解了设备副矿长在矿山企业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有效落实。该制度明确指出,设备副矿长需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包括分包矿区及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并负主要责任。文件详细描述了其在制定和修订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审批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方面的作用,以及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的任务。同时强调设备副矿长要组织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实施防范措施;负责大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并解决问题;组织参与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奖励优秀者;每年制
2、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实现上述职责。此外,还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如确保分包单位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率为零,控制千人负伤率在3以下,保证全矿无重大设备机电事故,使安全设备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率达到100%,安全设备安装协议签订率100%,各类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下井带班执行率也达到100%。设备副矿长安全环保责任制适用于矿山企业的管理层,特别是担任设备副矿长这一职位的管理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好自身的安全环保职责。这份文件不仅有助于提高矿山企业在设备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也为所有涉及机动、设备系统的工作人员设立了行为准则,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操作,从而保障整个矿山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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