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讲解了生产副矿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该文件指出,生产副矿长需要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具体负责全矿生产建设的安全工作。文件描述了生产副矿长必须检查分管范围内“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并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文中强调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组织指挥生产建设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亲自研究处理矿井五大灾害和机电运输及其他重大事故隐患,布置防范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此外,生产副矿长还需组织参加安全、机电、运输、质量等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发生伤亡或重大非伤亡事故时,生产副矿长必须亲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生产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生产副矿长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这一责任制明确了生产副矿长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核心职责,旨在确保煤矿企业能够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为生产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安全管理框架,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