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防监区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通风系统、瓦斯防治、自然发火防治、综合防尘以及安全监测监控等业务。文件详细列出了各项岗位职责,如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干警、职工及学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同时强调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与实施的重要性,并明确了通风系统现场管理、瓦斯设点计划提交、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粉尘治理及通防安全仪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以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签订师徒合同确保技能传承,配齐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持证上岗情况,并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对于未履行上述职责的情况,通防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描述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指出通防监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直接、主要或重要责任,并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通防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通防监区及相关管理部门。该文件旨在指导通防监区工作人员明确自身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尽的义务,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它不仅为监区内各级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也为其他参与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通过落实这些责任制,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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