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讲解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明确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质量责任,强调了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禁止和处罚。该法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此法,产品特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商品,但不包括建设工程本身。生产者和销售者需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和责任考核。法律禁止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厂名、厂址,以及掺杂、掺假等行为。国家鼓励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推动产品质量达到并超过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各级政府应将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发展规划,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法律
2、的有效实施。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法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此外,产品质量应经过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检查制度,对重点产品进行定期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包括制造业、批发零售业、进出口贸易等行业,尤其是涉及消费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法不仅适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还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相关机构,旨在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保障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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