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讲解了我国在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措施。该通知强调了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指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对于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的重要性。通知中明确了禁止在招聘过程中实施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性别、询问婚姻生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等。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支持妇女就业、开展宣传引导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具体措施,旨在全面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适用于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司法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及各级人民法院。同时,该通知也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求这些机构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实施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该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促进妇女在各行各业中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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