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定此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于本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第三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环境保护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第五条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第六条 项目负责部门部长总体协调,分管厂长负责具体实施,设备部、安监部、人资部、厂办、发电部、检修公司专业负责人协助完成。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
2、、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部门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第七条 “三同时”内容(一)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或技术。(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四)项目建设前,要编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
3、步设计和方案,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第八条 “三同时”的执行(一)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召开有关领导以及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人资部、厂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会议,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二)初步设计会审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填报“三同时”审批表 (见附件) ,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三)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经过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并报审本厂批准,方可开工建设。(四)由项
4、目负责部门组织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作业指导书。(五)项目作业指导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至达到要求。(八)在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第九条 在相关工作中,未严格遵守本制度管理的将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纳入绩效考核。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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