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讲解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安全“三同时”管理中的实施细则。该规定旨在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相关项目的安全管理流程,从制度制定依据到执行细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中明确了安全管理需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展开,并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验收提出严格要求。制度中强调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过程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负责,确保所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对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时,也要配套引入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设备。文件还列出了审批程序、变更管理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强调在施工环节必须专人监督并组织联合验收工作。此外,规定明确了未达到原设计或验收标准的情况不能投产,且违反者会被绩效考核纳入奖惩体系。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具体包括负责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以及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多个部门如项目负责部门、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人资部、厂办、检修公司及相关专业人员。此制度也适用于项目施工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验收的各政府部门,例如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和卫生部门等机构,在其业务职责范围内进行协同合作以确保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