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3.14KB ,
资源ID:155956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5595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醴陵个体鞭炮厂发生爆炸.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醴陵个体鞭炮厂发生爆炸.docx

1、醴陵个体鞭炮厂发生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0 年 8 月 12 日 16 时许, 湖南省醴陵市白兔镇峤岭村鞭炮生产个体户张某某家发生特大爆炸,炸死 15 人,直接经济损失近 7 万元。1987 年底,峤岭村鞭炮厂因亏损无法维持,村委会决定停办鞭炮厂,并提出谁购买所剩原材料和半成品,就负责偿还该村欠镇信用社的 4000 元贷款。张某某同意承担偿还所欠贷款,即将鞭炮厂的剩余原材料及半成品撤回家中。张某某和妻子吴某某从 1988 年春开始,利用从鞭炮厂购回的原材料,利用自家的 9 间 2665 平方米房屋,擅自开办鞭炮作坊。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某作坊的规模不断扩大,从经常性雇工 10 人发展到

2、50 余人,产品的数量从日产“大地红”不足一箱到三箱,张某某一家 6 口人的饮食居住均在作坊内,形成生产、生活一体。同时张某某利用自己是村主任,主管工业的便利,将原村鞭炮厂的营业执照、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烟花爆炸销售许可证等证件,掌握在自己手中,为私自开办的作坊购买原材料、药物和销售产品提供方便。1990 年 8 月 12 日 16 时许,张某某夫妇看到待结鞭炮的引线长短不一,有的装药量不足,考虑到可能影响打响率,便与工人刘某、革某在作坊左边的屋内, 由吴某某手持一把三齿铁耙, 将解散的引线长短不一的鞭炮拌合。由于吴某某使的铁耙与水泥地面磨擦,产生火花引燃了地面的药尘和鞭炮

3、,引起连锁反应,引燃的鞭炮掉入室内的药桶内,引起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将整栋房屋炸毁,正在屋内的张某某、吴某某夫妇与雇请的 1O 名村民被当场炸死,另有 3 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经查,张某某夫妇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他们均已死亡,不再追究。但罗某某、潘某某、张某某三人应对这场事故负刑事责任。鉴于醴陵个体鞭炮生产发展迅速,出现了产品质量低劣、事故频繁、偷漏税严重的情况,市人民政府于 1990 年 4 月 18 日作出了关于清理整顿个体烟花鞭炮生产的决定 ,4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个体户生产和非法经营烟花鞭炮的通告 ,并召集了鞭炮烟花产区各乡、镇、工委的负责人会议。同

4、时,派出市直机关干部 100 多人到重点产区乡、镇帮助清理整顿工作。白兔镇为贯彻市政府的决定和通告精神,布置了全镇清理整顿工作步骤,决定将镇机关干部和市工作组成员分成五个组,各负责几个村的清理整顿工作。罗、潘、张三人参加了这项工作。由于他们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这次事故未能避免。具体事实是:在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中,罗某某是这次镇整顿个体鞭炮烟花小组成员;潘某某是市整顿检查烟花鞭炮生产经营工作小组长;张某某是镇整顿个体编炮烟花领导小组成员,峤岭工作组组长。上述三人在 5 月至 7 月,都曾先后两次到峤岭村张某某家检查,发现张某某系个体非法生产,无证无照,且作坊在居民稠密区,存在极大的不安全隐患,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和通告精神,应予以取缔,但都没有严格执行。罗某某只以搬作坊为条件,以鉴证机关代表身份与张某某签订了关于鞭炮生产协议书 ,默认了张某某非法生产;潘某某仅提出 4 条整改意见,且没有检查验收;张某也仅作罚款和责令搬迁作坊的处理,事后也未检查落实。司法机关认为,罗某某、潘某某、张某某在执行整顿个体鞭炮烟花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坚决取缔张某某的非法生产,以致酿成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 187 条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