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北京局津山线 T367 次碰撞电缆槽盖板一般 C13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6 月广州至大连 T367 次客车 (现车 18 辆, 总重 988.4 吨, 换长 42.9,沈阳局沈阳机务段 HXD3D 型 0208 号机车,沈阳局沈阳机务段司机:张大洋)运行至津山下行线迁安站至包管营站间,司机反映:津山线 K336+115米线路上有一块铁片, 长 1.2 米, 宽 0.4 米, 1 日 19 时 21 分停车于 K336+668米处,经司机检查机车无异状后,20 时 06 分开车,故障延时 45 分,影响本列及货车 2 列。2.事故原因经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设备管理
2、单位日常对电缆槽盖加固状态检查不到位, 大风将津山线 141#滦河大桥护栏外侧与接触网杆塔之间外跨信号、通信共用电缆防护铁槽 1 快盖板刮起侵限,被 T367 次旅客列车撞上。3.事故责任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同等主要责任。4.事故教训(1)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没有认真吸取同类事故教训,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大风季节没有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2)专业管理不到位。此处电缆盖板为共同使用维护,但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均未制定明确的电缆盖板巡视周期及巡视办法,仅是利用日常添乘进行检查。(3)设备巡检不到位。查看五月份施工作业登记情况,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均未有作业人员对此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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