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9.04KB ,
资源ID:208633     下载积分:5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20863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2年1月21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安全人之家)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2年1月21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docx

1、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试行)的通知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2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根据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指南),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健全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管严控托育机构火

2、灾风险,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组织开展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指南内容讲解和答疑释惑。要指导托育机构对照安全指南进行自查自改,落实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2 年 1 月 14 日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本指南中的托育机构,是指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为规范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如下指南。一、消防安全基本条件(一)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或半地下,具体设置楼层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3、B50016)的有关规定。(二)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三)托育机构与所在建筑内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当需要局部连通时,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托育机构与办公经营场所组合设置时,其疏散楼梯应与办公经营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四)托育机构楼梯的设置形式、数量、宽度等设置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疏散楼梯的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托育机构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托育机构中建筑面积

4、大于 50 平方米的房间,其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 2 个。(五)托育机构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不得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为防止婴幼儿摔伤、碰伤,确需少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时,应与电源插座、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六)托育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大中型托育机构(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 的有关规定)应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不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其他托育机构应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建筑长

5、度大于 20 米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托育机构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托育机构每 50 平方米配置 1具 5Kg 以上 ABC 类干粉灭火器或 2 具 6L 水基型灭火器,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 2 具。(七)托育机构使用燃气的厨房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以及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并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八)托育机构应根据托育从业人员、婴幼儿的数量,配备简易防毒面具并放置在便于紧急取用的位置,满足安全疏散逃生需要。托育从业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的能力。婴幼儿休息床铺设

6、置应便于安全疏散。(九)托育机构应安装 24 小时可视监控设备或可视监控系统,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实时显示,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30 天。(十)托育机构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燃气设计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实施,应采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灶具、阀门、管线。二、消防安全管理(十一)托育机构应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负责具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托育从业人员应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托育机构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十二)托育机构应制定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托育机构应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十四)托育机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尤其是加强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技能的培训。(十五)托育机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