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备及维修保养制度一、消防设备管理要求1.大厦内所有走火出路指示牌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停电后仍正常工作。2.大厦内所有消防设备应每月测试一次,如发现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3.任何消防设备安装于机房内,应每星期检查一次。4.消防系统警钟应每月测试一次,如有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5.消防水泵应保持良好状态,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6.填写完整消防保养证明书。7.每年应有一次消防演习。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外判维护保养,物业管理公司需做发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1.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
2、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2.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下列功能,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4)对备用电源进行 1-2 次充放电试验,1-3 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设备的功能:a.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 1 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b.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水喷雾灭火系统。d.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6)强制消防
3、电梯停于首层试验。(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10)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3.每年一次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所有灭火器,按不同类型做好灭火器更换或灭火液体等工作。4.探测器投入运行 2 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三、消防日常检查流程由于消防设备维修由消防局认可分包单位负责保养维修,工程部及保安部,共同负责操作监控消防系统运作,如遇上系统出现故障,工程部及保安部人员需了解故障原因及把系统恢复,使消防系统在 24 小时内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记录故障点位置及故障情况,通知保养分包单位做出维修。如消防系统出现不可复位的故障,工程部人员应及时停止警报钟响,及中央空调冷冻送风及排风系统,以免影响大厦用户,并立即通知负责维修分包单元,进行紧急检查及维修。在完成通知有关分包事宜后,工程部或保安人员应记录故障的时间,原因,通知分包时间,分包处理人员名称,分包到大厦的时间,负责维修人员姓名,完成维修时间,故障原因,修理方法,更换备件名称及数目等,当完成报表后,承报有关报表给工程部经理,以便作为分包维修核算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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