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讲解了为了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并分类指导和推进区域、行业、用水单位、居民生活的节约用水工作,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长效机制。办法指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以及农林牧渔业用水结构,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展节水型农业,在水资源紧缺地区推广旱作物种植,限制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在沿海地区加大陆地农业向海洋农业转产的比重。此外,还强调建立健全节约用水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
2、相关信息,包括节约用水规划、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等。办法列出了多项鼓励措施,如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的连片种植规模经营项目,生产列入节水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的项目,再生水雨水海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创建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的项目。同时,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如重点用水单位不按规定报送用水情况,供水单位不按规定提供用水情况,用水单位不按规定缴纳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费用等,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涉及水资源使用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业生产者及个人居民。特别是那些对水资源依赖度较高的行业,如农业、工业制造、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等。该办法为这些主体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和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