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2.69KB ,
资源ID:237580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23758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05-01.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05-01.docx

1、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发 文 号:令 2015 年第 101 号发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3-20实施日期:2015-05-0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提高火灾预防、灭火以及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形式第七条第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建设,承担防火、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专业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以及乡镇(街道)专职从

2、事防火、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人员。第八条第八条 依法设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进行法人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九条第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建设,按照规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 3 辆消防车,不少于 24 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 2 辆消防车,不少于 16 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 1 辆消防车,不少于 5 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第十条第十条 在现有消防队有效保护范围外的下列区域或者乡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建成区面积超过 10 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

3、口 10万以上的镇,应当建立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二)建成区面积超过 5 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 5 万以上的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二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三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依托公安派出所或者其他机构建立。消防队在辖区内年出警数连续 2 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倍的,应当在该区域内增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当依法报

4、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有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经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以按照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等辅助工作。第三章 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额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商公安机关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章 执勤训练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履行下列职责: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其他专职消防队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