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南头镇同福东路32号之一“6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在中山市发生的致死事故详情,揭示了该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方的不足。报告明确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的具体经过和事故性质。中山市仍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主要涉事单位之一,它是一家从事各类工程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起事故中因安全生产漏洞承担主要责任。2020年6月16日,孙仍忠在为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新佳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更换天花板服务时坠落身亡。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原因包括:一是受害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二是企业方面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力,三是发包双方未能签订包含安全生产要求的相关合同以界定安全职
2、责。基于此认定,事故被定义为责任事故,并且相关部门提议对事故单位依法进行适当处理。中山市南头镇同福东路32号之一“6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建筑施工领域内的中小企业以及类似涉及临时工程项目的小规模公司和个人承包商等。它警示所有从事建筑工程业务、特别是室内外装饰和其他相关领域的施工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管理细则,尤其是当涉及到高处作业或特殊环境下工作的安全标准配置,如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监督工人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这些设备等基本的安全措施,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合法、合规并且保证人员健康与生命安全地完成。此外,也提醒那些外包小型维修项目的非建筑业业主了解自身应当遵守的法规准则,加强对接手单位资质审核,并通过合法有效的合约形式确立彼此间的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