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9.44KB ,
资源ID:319394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31939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

1、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0 左右,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37 号药物混合工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乡两级领导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14”爆炸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

2、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注册资金 200 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xxxxxxxxKR4Q,该企业上一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厂名为宜春市福洪花爆厂,主要负责人徐良福,生产许可范围为 C级爆竹类(足球炮),2017 年 11 月 6 日该企业取得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由宜春市福洪花爆厂变更为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徐良福变更为黄国平,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YH 安许证字2017010553 号,许可范

3、围 C 级玩具烟花类(线香型),许可有效期为 2016 年 10月 14 日-2019 年 10 月 13 日。该企业现占地面积约 32500 平方米(合 48.7 亩),年生产烟花约 1 万箱,年产值约 500 万元,企业生产员工 36 人,其中管理人员 2 人,技术人员 12 人。该企业为黄国平个人独资所有,安全厂长为吴志兵,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事故报告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取得柏木乡的复产批复,从 2017 年 1

4、2 月 1 日开始正式开工复产。因企业还剩有一些足球炮生产原材料,故继续生产足球炮,打算把足球炮原材料消耗完就生产 C 级玩具类烟花(线香型),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期间停产,之后从 2018 年 1 月 10 日继续开始生产 C 级爆竹类(足球炮),2018 年 1 月 14 日配药工周春英 8:00 到厂里 37 号药物混合工房进行配药,大约在 9:10 分左右 37 号混药工房发生爆炸,周春英当场被炸身亡。(二)事故应急救援及信息报送(二)事故应急救援及信息报送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全厂长吴志兵在事故发生时正在厂里进行安全巡查,9:10

5、 听到一声巨响后,他立即查找原因,发现是 37 号药物混合工房传来的响声,于是他立即组织各车间主任对所有人员集中点名,发现装药工周春英不在,吴志兵安排管理人员疏散职工,并组织 2-3 个人到 37 号药物混合工房搜寻,看到 37 号工房已倒塌,37 号工房附近的 10 栋工房有不程度的受损,并发现周春英的尸体就在 37 号工房的角落,已无生命迹象。9:20 吴志兵向柏木乡企业办主任何才生报告了死亡事故,紧接着吴志兵电话报告了法人代表黄国平。9:40 柏木乡政府党委副书记赖柳如、副乡长施博威、安全办主任何才生等人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通知死者家属。随后柏木乡主要领导

6、也赶到事故现场,柏木乡党政办于当日 11:14 将事故上报袁州区安监局和袁州区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政府副区长李日耀、区安监局局长杨东等领导迅速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当日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1 月 15 日,死者家属与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安抚协议。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周春英,女,63 岁,柏木乡严岭村人,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配药工。事故损毁情况:事故造成 37 号药物混合工房倒塌,另外10 栋工房损坏,各项财产损失约 20 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对调查取证的材料进行了综合、分析,认定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如下:(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经过调查组现场调查取证,查看安全监控视频,综合分析和技术鉴定,询问相关人员认定,周春英在配药过程中,身体产生的静电未及时消除,导致药物爆炸,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宜春市千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擅自超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范围为 C 级玩具类烟花(线香型),而实际生产 C 级爆竹类(足球炮);二是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