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26 ,大小:933.98KB ,
资源ID:326019     下载积分:9.8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32601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DB14T2965-2024.pdf)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DB14T2965-2024.pdf

1、 ICS 13.040.99 CCS Z 01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29652024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 2024-01-03 发布 2024-04-03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2965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系统功能和性能.2 5 监测站房建设.2 6 NMHC-CEMS 安装.3 7 技术指标调试检测.3 8 联网.4 9 验收.4 附录 A(规范性)NMHC-CEMS 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系统要求.6 附录 B(规范性)NMHC-CEM

2、S 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和验收方法.8 附录 C(资料性)NMHC-CEMS 技术指标调试检测结果分析和处理方法.15 附录 D(资料性)NMHC-CEMS 安装调试检测和验收原始记录表.16 附录 E(资料性)NMHC-CEMS 技术指标验收报告.18 附录 F(规范性)NMHC-CEMS 输出参数计算方法.20 DB 14/T 2965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

3、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临汾市环境监控中心、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利琴、李晓锋、邱文、郑亮、杨青、张锐、杜利明、高小武、王建锋、范欣、宋福胜、谢明、刘建晖、刘云、贾午耀、贺红官、李天麟、朱伟、刘承伟、徐伟利、凌洪洁。DB 14/T 29652024 1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功能和性能、监测站房建设、非甲

4、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联网和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一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

5、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28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非甲烷总烃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上有响应的除甲烷以外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简称NMHC。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条件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以及含氧量等)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CMS。废气排放连续监

6、测系统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CEMS。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条件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以及含氧量等)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由NMHC监测单元、废气条件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组成。DB 14/T 29652024 2 有效数据 符合本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且经验收合格的NMHC-CEMS,在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条件下,NMHC-CEMS正常运行所测得的数据。有效小时均值 连续排放下,整点1h内不少于45min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间歇排放情况下,整点1h内排放满30min的,有效小时均值为不少于75%实际排放时间的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参比方法 用于与NMHC-CEMS测量结果相比较的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分析周期 NMHC-CEMS连续运行时给出两组测量结果之间的时间间隔。简易验收 日常运行中更换CEMS分析仪表或变动取样点时进行的部分指标验收。4 系统功能和性能 功能要求 满足HJ 1013的要求。技术性能要求 NMHC-CEMS除应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