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条 社会保险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与公司依法承担的部分一并存入社会保险账户。第二条 爱心基金(一)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中和谦德、爱心无限”的企业精神,实现新的发展时期“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企业管理思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使公司困难员工及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关心和帮助,特设立徽记爱心基金。(二) 徽记爱心基金宗旨:奉献一份爱心,为徽记的员工,为我们的社会。(三) 公司成立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基金的专项审核
2、与管理。(四) 公司财务中心设立专门科目,专款专用,并且定期在徽迹内刊、公司内部网上公布徽记爱心基金的收支情况。重大事情、特殊情况、大宗款项的使用情况做到一事一报,即时即报。(五) 徽记爱心基金来源1、公司员工捐款;2、公司捐赠;3、员工每月罚款金扣款;4、其他方式。(六)捐款形式:以员工自愿为原则;扣款形式:公司财务中心从工资中代收。(七)徽记爱心基金资助范围:1、家庭遭遇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公司员工;2、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或面临失学的公司员工子女;3、需要资助的其他情况的公司员工;4、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八) 徽记爱心基金受助条件及受助金额:1、对于内部员工发生以下情况,根据基金存
3、量,视情况轻重,捐助500-10000 元;(1)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的;(2)家庭主要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致残、身故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的;(3)员工因遭遇突发事件而致残、身故的;(4)因生活困难而失学或面临失学的公司员工子女 ;(5)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资助的。2、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响应政府号召,对于需要资助的社会弱势人群(残、障、孤、老)、教育落后地区的教育事业、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将视情况进行捐赠。(九) 公司内部员工受捐赠申请程序:1、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报公司管理中心。(1)爱心基金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疾病诊断书;(4)身故证明书;43(5)入学证明
4、和所在乡镇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函;(6)其他证明材料。2、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3、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确定捐赠金额后,交公司财务中心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有爱心基金委员会选择方式发放,资金动向由财务中心备案、管理中心公布。(十)外部捐赠申请程序:1、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对捐赠项目进行调查、考证,并提交捐赠建议书。2、徽记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由管理中心总监助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基金款项,并备案公布。3、公司对外捐赠由管理中心讨论表决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执行捐赠。第三条 员工生日礼物公司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发放
5、价值100 元的生日礼物。第四条 驻外人员配偶补助管理(一)范围条件1、 本规定所称驻外人员,系指由公司招聘地派赴外省市工作人员;2、 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连续工作半年(含)以上之人员;3、 派驻地为非派驻人员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户籍和常驻地;4、 城市经理及以上负责人;5、 驻外人员其配偶经公司确认在其工作地常驻时间已连续超过40 天可申请配偶补助;6、 符合以上条件并经公司同意批准;(二)补助标准城市经理每月补助500 元,省区经理(含)及以上人员每月补助800 元。由公司为其配偶办理补助卡,每月由公司在发薪日将补助一并打入补助卡上。(三)管理细则1、外派人员如当月请假超过7 天,其配偶的当月
6、补贴停发。2、驻外人员赴任时,配偶补助费的支付,以每月十五日为基准日,凡当月十五日(包括当日)以前到任者,发给当月配偶补助费,十六日(包括当日)以后到任者,当月不发;驻外人员离任时,凡当月十五日(包括当日)以前离任者,当月不发,十六日(包括当日)以后离任者,发给当月补助费。3、配偶回家探亲或其他原因不在外派人员工作地居住超过30 天(含)以上者,外派人员应及时如实通知公司,当月补助停发。次月如需补助需按规定另行申请。(四)管理禁则1、 配偶不允许到与公司竞争的同行业或关联方工作;2、 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3、 与其他家属以及员工搞好团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友好相处;4、 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不享受此文规定的所有政策。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理。5、 驻外人员如果弄虚作假冒领补助者,一经查实公司将收回全部冒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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