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工作管理制度(1)预算部门负责工程投标预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工作,成本核算等工作。并负责和分包队伍工程量的核算审核,按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核算。核算结果需要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的签字后生效。(2)以施工方案管理措施为依据,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开工前应完成预算编制。(3)当某些环节或本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暂结费用。(4)成本分解按工程部位进行成本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
2、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预控。(5)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以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体“三同步”。(6)施工产值和施工成本的归集。应按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不包括各项上缴税费。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人工费应按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入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租赁(调配制)按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入工程成本。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入工程成本。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现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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