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选择、重新评价供方的细则评价、选择、重新评价供方的细则1 目的对采购/外包加工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需的产品符合要求。2 范围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外包加工及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3 工作内容3.1 采购物分类技术部负责制定采购/外包加工物资技术标准及物资分类表,根据其对随后的产品实现及最终产品的影响,决定对供方及采购/外包加工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采购物质分为二类:a)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造成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b)一般物资和辅助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和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起辅助
2、作用的物资,包括包装材料等。3.2 对供方的评价3.2.1 供应部根据采购/外包加工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经相关部门评审,选择合格供方,填写合格供方评审单。对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中批量直接用于产品的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同时对这些供方分别建立并保存其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3.2.2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a) 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b)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照要求如期提
3、供稳定质量产品的能力;c) 供方顾客满意程度;d) 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e) 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3.2.3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应提供上述 4.2.2 规定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 a)经技术部门测试、生产部门试用合格才能接受供货:b)新供方根据公司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的样品;c)质量部、生产部对样品进行试用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记录,反馈给供应部;d)对供方提供的样品,经检验、试用发现不合格,可再次送样复验、复用,但不能超过二次;e)经质量部验证,生产部试用合格后,供应部会同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会签合格供方评审表,并报总经理
4、批准。3.2.4 对于一般物资和辅助物资,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还需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总经理批准,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单。3.2.5 质量部对一般物资和辅助物资的供方供货验证应保存其检验记录,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此供方的评价。3.2.6 上述 4.2.5 条物资的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及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3.2.7 供应部每年末对全年供货有不合格记录的供方,应进行一次跟踪供方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 60%,交货期评分占 20%,价格评分占 10%,售后服务评分占 10
5、%。评价总分低于 60 分或质量分低于 50 分的应取消其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供方,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以后供货时加强验证,执行上述 4.2.6规定。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合格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3.2.8 对外包加工的供方控制,同样执行上述有关条款规定,本公司产品的表面处理、铸造是通过外包加工的。3.3 采购/外包加工3.3.1 采购计划供应部根据总经理下达的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外包加工计划(包括月度生产计划和根据合同临时追加的生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外包加工。3.3.2 采购/外包加工的实施供应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外包加工物资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单中
6、选择合适的供方并进行采购/外包加工。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外包加工重要的物资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根据需要将相应的有效受控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供给供方;3.4 采购信息3.4.1 采购信息应能明确表述拟购的产品: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可直接引用各类标准或提供规范、图样等技术文件);对产品的验收要求;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包装、运输、交付等。3.4.2 对重要的采购产品供方,适当时还应包括:a) 产品的批准要求,采购产品的验收依据、准则或标准;b) 程序的批准要求,涉及采购双方应遵守的程序或协议;c) 过程的批准要求,采购的产品的实现过程确认的有关要求;d)设备的批准要求,用于制造所采购产品的特定设备能力的要求,如维护保养规定等;e)供方人员的资格要求,如对生产、检测人员的要求;f)供方与采购产品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如要求供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3.4.3 在将上述要求向供方进行沟通说明前,应由供应负责人对其要求是否适当进行审批,以确保有关的采购要求是适宜的和充分的,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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