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人(分管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生产领导人(分管生产厂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强调安全生产领导人应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技人员提出的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决议和指示,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领导人需要将安全管理贯穿于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厂房设计到投产,从产品设计到出厂,都应加强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管理。此外,安全生产领导人还需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确保措施的实施;审批并督促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在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时,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安全生产领导人(分管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领导人,特别是分管生产的厂长或类似职务的管理人员。该文件为这些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和任务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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