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故调查讲解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强调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性,旨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文章指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事先了解相关问题,以便有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文中详细阐述了事故调查的主体及其职责,特别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依据,包括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文章还提到,公安交管、消防、质监等部门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此外,文章讨论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及其范围,指出了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和难题,如“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等概念的界定。最后,文章探讨了事故上报的问题,强调了事故报告的时限和程序,以及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法律责任。浅谈事故调查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调查专业人员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人员。本文内容对于了解和掌握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职责分工、事故上报流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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