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要求,涵盖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设备设施的标准。文件指出,码头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码头设备设施需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趸船须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此外,文件详细规定了码头的消防系统配置,包括消防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紧急切断阀等,明确了不同吨级码头的消防设备配置要求。码头还应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作业安全。文件强调了码头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要求,加强消防设备管理和防台防汛工作,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禁令,确保码头安全运营。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码头,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及其成品等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区域。该规定适用于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现有码头的日常安全管理。文件中的要求对码头设备设施、消防系统、人员培训、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码头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适用于港口管理部门、码头运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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