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措施讲解了购物中心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其处理措施。文件指出,购物中心应根据自身制度对火灾隐患进行相应的处理,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具体隐患包括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消火栓和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用、常闭式防火门开启、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或切断消防电源等行为。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应立即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对于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措施适用于购物中心及其他类似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该文件为保安部、物业工程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了详细的火灾隐患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场所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同时,该文件也可作为其他商业场所制定消防安全自查和整改措施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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