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一) 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二)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2、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3、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三、 排查和治理(一) 事故隐患排查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
3、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公司每月检查一次,采取一月一通报制度,日常采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要做到每周进行巡回检查。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3、排查形式:常规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排查及专业性排查。(二)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4、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4、准情况。5、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6、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7、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事故隐患的整改公司、项目公司经排查发现隐患,必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对照通知书做到“三定”、“一验收”。隐患整改报告书必须在限期内上报安全处,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限期,按照三定原则立即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2、对于需要较大投资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报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并分三级:(1)各项目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2)项目公司可以解决的在本公司投资解决,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3)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和上报工作。(四)事故隐患上报1、各单位每半月对所属施工工地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汇总,并按要求上报给公司安全文明处。2、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1)事故隐患类别;(2)事故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4)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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