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亭区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亭区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枣庄市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10 人以上或不足 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
2、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事故。2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组织机构设立山亭区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故单位所属各乡镇(街道)镇长(主任),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组成。2. 2职责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紧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
3、整、修订和补充;组织协调救援人员及交通、通讯、施救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2.3队伍编成及任务区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六个救援专业组:(1)技术处理组:由区质监分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特种设备技术参数进行测试分析,迅速查明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方案、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尽可能防止事故的扩大,确定警戒范围。(2)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和维持治安、交通秩序。(3)抢险救灾组:由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
4、、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和事故单位所属各乡镇(街道)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经指挥部审定后的抢险救援方案,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并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所属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提供抢救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6)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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