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山亭区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该预案旨在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枣庄市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适用于山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事故。预案还详细描述了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包括技术处理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工作组的具体任务和分工。山亭区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山亭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场所。预案不仅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应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指导,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