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讲解了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汇报程序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明确了组长为矿长,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应急预案;副组长为安监处长,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应急预案;组员为各驻矿单位环保负责人,负责了解、审报、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汇报程序部分规定了大气污染发生后,本单位环保负责人需向本单位领导及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污染的严重程度,再由调度室向矿长、安监处长汇报,并根据污染情况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立即寻找并切断污染源头,利用现有设施和材料进行治理,防止污染范围扩大;汇报要迅速及时;根据现场负责人指挥就地整治的同时,根据污染状况请求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支援,确保污染得到彻底整治。大气污染应急预案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存在大气污染风险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那些需要制定和实施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生产单位。该预案可作为指导这些企业在大气污染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损失,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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