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长:矿长职责:全面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应急预案。(2)副组长:安监处长职责:具体组织落实应急预案。(3)组员:各驻矿单位环保负责人职责:具体负责了解、审报、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二、汇报程序:当大气污染发生后,由本单位环保负责人向本单位领导及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的严重程度等。由调度室向矿长、安监处长汇报。根据污染情况,按组长的指示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三、应采取的应急措施:1.发现大气污染后,立即寻找并切断源头,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材料治理,以防污染的范围扩大。2.汇报要迅速及时。3.根据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整治的同时,根据污染状况求救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将污染彻底整治。